电子烟,以其诱人的外观和酷似零食的包装,如同“糖果般”的口香糖,正在悄然侵入未成年人的世界。据红星新闻报道,一家知名的科普媒体在对这类产品进行测试后,通过视频警告公众,对所谓的“儿童电子烟”要保持高度警惕。
不久前,南方都市报也揭示了一次性电子烟产品如“奶茶杯”、“可乐杯”、“大焕彩”和“调味棒”在青少年中盛行的现象。尽管存在监管,电商平台上仍然能找到这类商品的身影。
这些产品内部结构与电子烟相似,包含电池、雾化器和一种带有刺激性香气的未知液体。它们以“清新口气”和“健康提神”为宣传点,利用“玫瑰荔枝”、“柠檬百香果”、“薄荷”、“茉莉白桃”等诱人味道,以及机器猫、小老虎等卡通形象,巧妙地吸引着对新鲜事物充满好奇且易受影响的青少年群体。
这些产品精准地捕捉到青少年的心理特点:对未知世界的探索,对成年世界的好奇模仿,追求独特和反叛,同时又无法抵挡可爱元素的诱惑。然而,这些针对未成年人设计的商品在我国实际上是禁止销售的。
国家烟草专卖局在其发布的解答中强调,由于非烟草风味的电子烟和无尼古丁电子烟对未成年人有较大吸引力,所以新标准规定电子烟不应有除烟草以外的风味,并且所有产品必须含有尼古丁。此外,《电子烟》国家标准进一步指出,电子烟雾化物不应诱导未成年人,禁止非烟草风味的电子烟产品上市。
据统计,目前大约有550家企业获得了电子烟生产许可证。然而,由于电子烟制造门槛不高,大量未获许可的企业可能转而生产类似“奶茶杯”、“气体口香糖”的三无产品。这些企业试图通过变换名称和形态逃避监管,公然危害未成年人的健康。这不仅揭示了部分电子烟企业的不道德行为,也警示了我们保护青少年免受烟草侵害的紧迫性。
因此,解决非法电子烟生产和销售的问题,首要任务是强化源头监管,严格执行法律,防止“奶茶杯”等违法电子烟产品流入市场。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大打击力度,学校和家长也需要及时教育孩子,让他们充分了解这些三无产品的危害。抽烟绝非酷炫的表现,它带来的只有伤害。